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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推“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019-06-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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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河道内乱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的违法行为依法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水务部门予以整改,有效推动了“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


整治前照片


    今年3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在联合区河长办对“清四乱”问题线索进行摸排时发现,大武口区小风沟以北、西环路以西区域正在建设石嘴山市高新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场循环再利用改造项目,该项目由宁夏協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宁夏協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大武口区小风沟河道内倾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影响小风沟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造成很大的防洪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获取固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向大武口区水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对宁夏協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大武口区小风沟河道内随意倾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整治后照片


    水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区河长办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协调街道办等单位联合对宁夏協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阐明违法原因,先后下发两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完成整改工作,逾期将开展联合执法。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收到大武口区水务部门的回复,小风沟河道内乱倒渣土、堆放物料、修建旱厕的问题已如期完成全部整改,共拆除旱厕1座,清理油罐一个、堆土3000立方米,清理板材及其他杂物1.5吨,并对沟道内的环境进行了整治,恢复河道原貌,确保河道畅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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